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性主张进行离婚诉讼时,法院做出的裁决主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中包括:
婚姻关系中的情感状况是否确实无法挽回; 关于婚前以及婚后所得的共有财产如何合理地进行划分; 以及孩子的监护权限的归属等诸多问题。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着家庭暴力行为、重婚现象、以及与第三方存在长期稳定的亲密关系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事由,那么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女方的请求,判定离婚的决定。 而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言,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依据公正的原则,根据当事人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程度、财产的原始来源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法院会全面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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