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婚前购置之房产属于购买方之人个专有财产,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并不会涉及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此等房产存在着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的行为,那么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相应增值部份便需在离婚时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反之,若婚前购置之房产在婚后增加了配偶的姓名,则可能会被法律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样在面对离婚问题时,双方将须共同商议财产分割事宜,如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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