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款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等情况下,拆迁补偿款项的分配往往牵涉诸多细微而关键的考量因素。
一旦此类拆迁补偿款项源于夫妻共有财产所对应的房屋拆迁项目,那么其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据此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 然而,倘若面临被拆迁房屋原本即为婚姻关系缔结前某方独立拥有的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在婚后由某方以继承、接受赠与等法定方式获得且明确归属该方所有的财产状况,那么此时的拆迁补偿款项则很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范畴。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关注相关拆迁政策中是否对拆迁补偿款项的具体分配事宜作出了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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