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位配偶故意隐瞒、私自转移、肆意变卖、恶意毁损、任意挥霍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甚至是伪造共同债务以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目的,那么即便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另一方仍然有权提出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求。
同样地,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其所抚养的人因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但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在此种情形下,未患病一方也可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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