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前转移钱财给子女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前,如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置、分配或捐献夫妻共有财产以溺爱自己的子女,那么此种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通常会判定此类转移行为为无效,并将已被转移的财产重新归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以便进行公平合理的再分配。 对于实施财产转移行为的一方,其所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甚至可能面临完全失去财产所有权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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