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需要析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关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分割计划是否须要包含在离婚协议之中,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程度及双方当事人对此事的争议状况。
若夫妻二人在正式离婚协议上对于房产的所有者身份、分割方式等关键议题已达成了清晰明了且无可争议的共识,同时也具备了办理相应产权变更手续所需的全部条件,那么或许可以不必进行专门的财产析产程序。 然而,倘若该房产尚有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债务、牵涉到第三方权益的问题,或者双方当事人在房产的分割上仍然存在不可调和的争议,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或许必须通过财产析产过程,以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权益分配细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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