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如何判决财产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事实婚姻关系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问题时,通常会全面地衡量和考量以下几个关键方面的因素,如当事人对财产积累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当前的实际需求状况以及财产最初产生的源头等等。
假如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协商共识,那么就应当遵照他们达成的协商结论来进行财产的划分和分割。 然而,倘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关于财产分配的决定将由法庭依照具体的事实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判。 例如,针对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买或创造的财产,法庭可能会依据平等原则进行合理的分割; 但是,对于任何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法庭通常会判定这些财产仍然属于其原始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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