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上的婚姻财产认定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社会中,所谓的“事实婚姻”,通常是指男女双方并未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现象。
针对此类情形下的财产归属问题,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双方在财产积累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共同生活的时长以及是否存在相关协议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而言,若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某项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属婚前个人特有或由其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同时也包括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依法获取的相应赔偿款等,那么这些资产将毋庸置疑地归属于各自所有人; 而那些在婚姻期间共同努力创造出来的财富,我们则会将之作为共有的财产来加以处置,通常需依据各当事人的实际状况来公正地进行分割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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