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先房产过户还是先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惯例,夫妻离婚过程中对所涉及之不动产的处置方案可依据双方的友好磋商及实际情境进行适当调整。
若双方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则无论是先行完成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或是首先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均有可能实现。 然而,出于谨慎地管理风险的考量,若选择优先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在未来可能面临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方面的争议。 反之,若优先完成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房地产所有权的明确性。 因此,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具备相应的条件,优先办理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或许更为稳妥可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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