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可以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房屋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入并登记于男方名下,则可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享有绝对的处分权,即有权自行决定该房屋是否予以出售。
然而,若房屋系男方父母资助购置,且已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抑或即便仅登记在男方名下,却存在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此类房屋便有可能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其中部分产权视为夫妻共有。 在此种状况之下,唯有获得夫妻双方的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出售事宜,否则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后,方能进行房屋销售的操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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