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还没拿到手就离婚了又再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必须依照实际情形予以准确判断。
若该拆迁房系在夫妇婚姻存续期间,诚信互信为基础并在共享经济利益或共同权益的前提下所取得,则有可能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而在离婚时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离婚之后的再婚行为并不影响此前离婚过程中对于拆迁房的分割处理结果。 反之,若拆迁房源自于某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由于其个人原因而独立获取,那么这部分房产通常将被认定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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