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时门店拆迁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土地征收时门店拆迁怎么赔偿? 征地拆迁门店没有赔偿金,只有补偿金,拆迁门店的补偿金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还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拆迁门店需遵守哪些规定? 1、实施门店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门店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四、门店拆迁补偿争议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门店拆迁补偿政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门店的大小,门店所处的位置,具体的经营项目等都会影响拆迁补偿金,而且征地主管部门不可能不提前通知就直接拆迁,门店房所有人可以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信息,对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要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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