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拆迁怎么算财产损失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涉及到的房产拆迁所产生的财产损失数额的计算过程无疑是相当繁琐且具有高度技术性的,必须综合考量众多重要的相关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预测与评估。
假设在法庭正式宣判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一刻起,房屋已经明确地划定了其中一方的所有权,而且这个被划定拥有权的一方又是这栋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者,那么毫无疑问,拆迁补偿款将会毫无争议地归属于他或她。 然而,如果这栋房屋在离婚时并没有被明确地划分给任何一方,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并且在离婚时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分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就应该根据离婚时未处理财产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双方在这段婚姻中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实际居住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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