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离婚后要分给对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的处置问题,在夫妻离婚时并不需要平均分配。
所谓“婚前财产”,就是男女其中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实际拥有的财产,既包括动产也涵盖了不动产这两大类。 这些财产所有人均为单独的个体,因此在离婚程序中无需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分割,除非在相关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 而真正在离婚案中需要进行分割处理的,则是双方在民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有财产,这也是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那天起直至目前为止的这段时间内积累的财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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