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离婚才能让对方不分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对于离婚所引发的财产分割事宜,一般规定为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原有分割进行重新的审定和裁决。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财产,且属于原离婚协议并未涉及到的夫妻公共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加以合理合法的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当夫妻双方在协议结束离婚后的一年内,如对财产分割事宜发生了反悔情绪,希望撤销此前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这时候他们应向人民法院发起申诉,申请立案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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