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贷款买房再复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在离婚后,选择以贷款方式购得新房并再度决定结婚时,关于他们在离婚期间所购置的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当时的购房协议以及各自的出资额度来进行判断。
若该房产是以某一方的名义进行单独登记的,并且这一方独自承担了购房所需资金,那么通常会将其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共同承担了购房费用,即便仅有一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那也不能排除该房产被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可能性。 在双方重新组建家庭之后,尽管原来的房产归属仍旧不改变,但是他们有权通过相互商量达成新的协议,对房产的最终归属事项作出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