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多还有权分家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三年后再提出重新分配家庭财产的诉求将面临一定程度上的难度,然而,也并非全然无法实现。
若在离婚协议签署之时,其中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是试图通过制造虚假债务以侵吞对方财产等不当行为,而被另一方在随后发现并证实这一事实,那么从该发现之日开始计算,在之后的三年内,这一方都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再次划分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