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小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银行账户或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中的转账记录,亦可被视为起诉“小三”的有效证据之一。
具体来说,假若丈夫在照旧保持着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擅自且未获妻子应允地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转赠给第三者,那么这种赠与行为无疑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此时,妻子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者返还不当得利。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 (1)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 (2)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情形;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凭转账记录或许尚不足以构成有力的证据,还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提高胜诉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