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能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其自身并未具有与自然人相类似的主观感知和决策能力,因此不能够被视作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如第二百七十条所明确规定,侵占罪是对盗窃、抢劫等个人犯罪的法律制裁,需要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具体来说,侵占罪是指在未经合法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或者是将他人遗失或掩埋的物品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交出的行为。鉴于法人并不具备实施此类犯罪所需的主体资格,因此无法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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