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一方申请拍卖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离婚程序,其中一方希望申请对共同财产的房屋实施强制性的拍卖时,该方需首先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进行拍卖是必要的。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夫妻双方无法在房产的分配问题上达成共识; 或者,由于不动产本身特性的原因,难以直接将之进行实物分割,等等。 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待确认申请完备且具有充分理由之后,将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涉案房产进行详细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起拍价。 接着,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房产进行公开、公正的拍卖。 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参与并监督整个拍卖流程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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