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写父母名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登记于父母之名下,然实则由夫妇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且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需,那么此类房屋有可能被视为夫妇共有的资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归属于夫妻共有。 当夫妻在离婚之时,如未能就共同财产达成共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进行裁决,以遵循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如何分配共同财产。 因此,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出资情况、购置目的以及是否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判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据此做出相应的裁判。 倘若法院确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便会依照上述原则对其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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