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能否选择不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宣布启动离婚诉讼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对夫妻共同资产进行分割。
当事人可在离婚后续阶段或在执行离婚程序之前,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倘若协商未能顺利解决这一问题,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状况的具体情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属于夫妇二人共同所有,并有平等的处置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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