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到二婚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然而,这种情况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购买的房产以及经双方书面约定确定为共有财产的房产。 同时需注意,上述书面约定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将视为无效约定。 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获取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可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共同财产范畴: (一)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二)通过生产经营或投资活动获得的收益净值; (三)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由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取的财产,但需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特别规定; (五)除以上外,其他根据法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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