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用公积金还贷是否为共同财产该如何确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获得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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