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付了首付没全付,但婚后共同还贷款,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二、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