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婚前个人财产出售卖方要不要提供配偶签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卖房子不需要配偶签字。
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为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个人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仍归个人所有,个人有权进行处分、使用,其他人不能处置。 如果该房产虽然是一方也就是房主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主夫妻双方做过夫妻财产约定,并且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房主办理卖房委托书公证是需要配偶的同意,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卖房委托书上签名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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