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的房子是否能要回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赠与小三的房子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夫妻间的重大事项,一方作出此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日常家事代理权权限范围,该赠与行为无效,但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除外。 赠与第三者房屋的效力: 1、夫妻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他人的,经另一方追认后,赠与行为有效。 2、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3、除善意取得的情形之外,夫妻一方无权处分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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