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在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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