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科研津贴。 (六)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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