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看购房资金的来源。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1、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情形 1、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一方婚前财产,那该房屋仍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只是财产形式发生变更。 依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后共同生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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