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若无特别约定,在婚内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6、指定受益人为夫妻双方的保险利益; 7、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 8、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9、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10、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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