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有哪一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