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证件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民事诉讼程序并取得最终胜诉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协议书之后,此种文件实际上已经发挥着类似于离婚证的法律效用。
如若您需要进行与之相应的认证程序,请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规定,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证明。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胜诉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等重要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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