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标准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诉讼离婚问题时,必须满足以下几种特定的条件:
首先,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必须已经荡然无存,这是法院做出最终离婚裁决的决定性因素。 具体表现形式为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赌博、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情况。 除此之外,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也常常被视为符合离婚条件的重要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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