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书有效期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离婚诉讼书本身并无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
然而需知晓,向有权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存在实效方面的限制。 通常而言,除非具备特别情形,否则应当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时进行。 值得提示的是,若出现了法定的离婚事由,如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则当此类事由已经发生,便必须按照特定时间要求,及时地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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