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要起诉几次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诉讼中,对于判决结果的裁定并非仅依据起诉次数作为衡量的唯一准则。
通常而言,若能够找到清晰明确的证据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瓦解至无法维系的地步,则通过一次正式的起诉便有望导致对离婚的强烈判决决定。 然而,假如证据尚未足够充足,那么在首次提交起诉时可能无法顺利地获得离婚判决。 在此情况下,必须等待大约六个月之后方可进行再次的诉讼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过了再度起诉,这并不代表必定会得到离婚判决。 决定性因素在于双方感情裂痕的证据情况是否足以支撑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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