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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请求离婚时,通常需要着手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身份和证明文件:
包括个人身份证件,结婚注册证书以及起诉状等三类重要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婚姻关系发生破裂的实际情况,例如家庭暴力事件、婚外情行为、长期分居等相关证据。
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提供子女生日证明或者户口本作为佐证;
而在财产分割案件中,则须提供有价财产的相关证明,例如此处涉及到的房地产产权证书、机动车辆运营执照、银行账户资金存续证明等资料。
在此提醒各位当事人,在决定进行离婚诉讼前务必经过深思熟虑,且需准备上述相关资料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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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