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什么证据都没有,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程序时,并无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类型或数量的证据方可实施。
若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事项能达成共识,如关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的争议获得解决,便可依照协议离婚的途径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任何问题达成一致,其中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即便缺乏直接证据,亦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双方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婚姻关系是否确已无法维系等多重因素,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