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要走哪些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主要法理路径包括两种类型:
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途径下,夫妻双方能够自由表达各自的意愿,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就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诸多事宜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 随后,他们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交离婚申请。 若经等待并经历了法律设定的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日)后,双方仍持有强烈离婚意愿且对离婚协议内容均无异议,则可再次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正式的离婚证颁发申请。 另一方面,在双方无法自行通过协商达成有效裁决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可选择发动诉讼离婚程序。 在此过程中,该方有权请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但若二人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经过调解亦无法取得效果,法院将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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