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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人身冲突中的责任承担原则,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倘若对方先发起攻击且具有明显的恶意侵犯意图,而被攻击者在实现自我防卫的过程中也表现出有意针对他人造成伤害之行为,那么这就构成了双方间的互相斗殴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便不需要再追究谁先动手这个问题;
反之,若攻击者在先行挑衅中所展现的恶意侵犯意图得到了证明,而防御方却未明显表明有伤害他人的意愿,那么攻击者就应该对事件所产生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前面所说的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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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