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有哪些程序需要走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首要步骤便是仔细撰写起诉状,详细罗列包括了原告及被告的姓名、身份信息以及离婚请求的具体内容、事由和依据等细节在内的各项要素。
此外,您还需备妥本案所需的各类证据资料,例如结婚证书、财务状况确认文件等。 经审查无误之后,您须将起诉状连同相关证据一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着手安排将传票送达至被告手中。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工作后,若是并未达成协议,那么便将进入正式审判环节。 在此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有机会在法庭上发表各自的释明和举证。 最终,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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