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不是有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提起离婚的法律诉讼案件中,附带有调解环节流程。
在这个复杂的审判过程中,法庭通常会先行行使调解职责,旨在协助处心积虑的双方来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种种纷争、重修旧好、乃至达成有效的离婚协议。 调解的目的在于缓和紧张的气氛,降低双方的矛盾激烈程度,并且借此契机以更为高效地处理解答离婚所牵涉到的资产分配以及未成年人抚育等重要事宜的疑难杂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