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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还会调解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时,尊重惯例通常会先行开展调解流程,以期通过相互协商来促进双方达成共识,尽量避免因离婚事宜引发的种种负面影响。
假如各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就涉及离婚的主要议题如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纷纷达成决议,这将有助于大幅度节省社会公共司法资源的压力,并为双方带来更为稳定和平静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调解工作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将会依据实际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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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3: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