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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三十天冷静期是必须的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离婚三十日的冷静期已然成为了强制执行的规定。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在于给予夫妇双方在做出离婚抉择之际,更多时间进行审慎思考,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草率离婚行为发生。
在完成离婚登记程序之后,任何一方若对离婚决定持有异议,皆可于三十日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倘若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双方仍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将被视为已经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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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