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向法庭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决定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首要步骤便是精心撰写一份全面详实的起诉状,其中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详细身份资料、请求离婚之意愿、涉及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各类情况。
随后,您还需依据所涉及的事实与证据,准备相应的支持性文件,例如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关于财产状况的详细说明等等。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您需要将起诉状及其附件连同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一起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将会启动调解程序,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将正式进入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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