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般起诉几次能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起诉离婚能否获得圆满解决并不能仅仅通过其进行的次数来衡量,而应当着重考察夫妻关系中是否确实存在无法挽回的破裂现象。
如果存在充足且具权威性的证据证明法定离婚情节,例如涉嫌构成重婚罪或与他人共谋居住于一处、针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伴侣进行虐待、遗弃、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由于情感问题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等,那么仅需进行一次正式的起诉便有望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从而实现离婚的目的。 然而,若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则可能需要经过多次诉讼程序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裁决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这一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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