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首要任务便是编制完备的起诉状。
这份文书应详细列明原、被告双方的个人身份资料、关于离婚事项的具体诉求以及围绕该问题而涉及到的关键性事实与申诉理由。 其次,为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还需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例如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明文件等等。 随后,将整理完毕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情况下,被告方所在地的法院会被视为首选。 在缴纳了相应的诉讼费用之后,便可耐心等待法院的受理通知以及开庭时间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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