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有法律效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通过进行公证,能够显著提升其法律约束力与执行力。
公证活动是指由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申请,按照司法程序对各类涉及民事法律行为及具有法律效应的事件与文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证实的过程。 经过正规公证手段验证的离婚协议书,更能有力地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性。 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人们往往倾向于采用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以提高其效力。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仅仅完成公证绝不足以赋予离婚协议书法律效益。 只有同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因此,即使已经进行了公证,若未能及时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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