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调解书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之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离婚调解书并不需要特别开具生效证明文件。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或者与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时,由于某些相关机构或单位可能会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因此可能会要求提供生效证明文件来进一步核实调解书的有效性。 若确有此等情况发生,可以寻求向做出调解书的法院请求获取该证明文件,往往由案子的主要审理法官或者其所属的审判庭负责开具此类证书。 总的来说,究竟需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文件,主要由此类证明文件的实际应用场景以及相关机构或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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