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证实分居过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验证夫妻关系的实际分居状况通常可借助如下几种方式进行证明:
首先,当事人双方签署的明确记载分居内容的书面协议; 其次,表明其中一方在外独立生活的租房合同及水电费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再者,居住周围的邻居或朋友等人提供的证人证词; 此外,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文件同样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信度。 若因工作需求导致夫妻分别居住,当事人所在企业或单位所出具的相应证明亦具很高参考价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情感不合引发,而非诸如工作、学业等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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